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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烟草公司宜阳县分公司石村烟站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748  发布时间:2017/8/14 11:29:00

 

洛阳市烟草公司宜阳县分公司石村烟站维修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洛阳市烟草公司宜阳县分公司石村烟站维修项目

   1.2招标编号:GDZBDL-2017-203-4

   1.3招标范围:石村烟站维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工期:20日历天

   1.6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近三年在相关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2.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项目;

2.4投标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查询公司、法人代表、项目经理,且出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3.1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 8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原煤炭公司3楼)

   3.3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本,售后不退。

   提交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和无在建承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审验,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开标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原煤炭公司3楼)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洛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使用单位:洛阳市烟草公司宜阳县分公司

联系地址:宜阳县红旗中路32号

联 系 人:楚先生

电    话:0379688780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原煤炭公司3楼)

联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80878807/18539496568

                               

                        日   期: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