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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胡庙乡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整治清理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3433  发布时间:2017/8/14 10:26:00

驻马店市胡庙乡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整治清理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NHJ[2017]08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马店市胡庙乡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整治清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本次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境内 

    2.2质量标准:合格

    2.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须具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项目经理与开标时必须一致,期间不得更换),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要求

4.1 报名时间和地点: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驻马店市置地大道置地华庭F2座9层报名。

4.2招标文件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4.3.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3.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3.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

  4.3.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劳动合同;

  4.3.5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4.3.7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业主签订的工程诚信承诺书。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备注: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7533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96-369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