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东方大厦项目已由豫郑郑东外商[2016]1427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东建龙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东新区副CBD地块TC4-13,共一栋楼拟建总建筑面积为43612.86平方米,框剪结构地上14层,地下3层;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土建、安装;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5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3.3、企业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不少于1项且建筑面积不小于4万平方米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表(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6、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区级及以上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无行贿开具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3.7、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相关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报名。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投标申请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30分,下午14:30 分至 17: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报名。
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在有效期内的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职称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信誉要求承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
报名时所要求的所有材料须出示有效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但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留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一套(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及企业信誉承诺留原件),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本。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东建龙安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景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226812
地 址: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A座10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邢先生 李女士
电话:0371-86258830 86258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