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东方大厦项目已由豫郑郑东外商[2016]1427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东建龙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东新区副CBD地块TC4-13,共一栋楼拟建总建筑面积为43612.86平方米,框剪结构地上14层,地下3层;
2.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3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约定工期;
2.4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提供承诺函);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企业2014年1月1日至今有一个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4投标人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表(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6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相关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7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无行贿开具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报名。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投标申请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 9:00 分至11:30分,下午 14:30 分至17: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报名。
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师证、职称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总监承诺函、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企业业绩合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信誉承诺函;“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
报名时所要求的所有材料须出示有效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除外,但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留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一套(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总监无在监承诺及企业信誉承诺留原件),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招标文件费用:500/本。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郑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东建龙安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景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226812
地 址: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A座10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邢先生 李女士
电话:0371-86258830 86258832
20.0000pt;mso-line-height-rule:exactly;" >地 址: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A座10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邢先生 李女士
电话:0371-86258830 86258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