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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龙门镇田山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772  发布时间:2017/8/11 16:23:00

洛龙区龙门镇田山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龙区龙门镇田山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洛龙区龙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龙区龙门镇田山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HLZB-2017448;

2.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集采[2017] 085号;

2.3建设地点:位于洛龙区龙门镇田山村;

2.4项目内容:主楼建筑面积344.32m2,地上一层,局部二层,总高度6米,砖混结构;文化广场;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预算金额:1053384.25元;

2.7建设工期:45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自2014年7月1日以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和中标结果网络截图);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具有近一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记录(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证明材料,须注明查询途径和网络连接);

3.5 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应至少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长兴街交叉口长兴尚街3楼2区305)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含图纸),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须提交:3.1至3.6项证件的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提交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洛龙区龙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828号

联 系 人:于先生、王女士

电    话:0379-65958075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长兴街交叉口长兴尚街3楼2区305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379-65877388

邮    箱:luoyanghuilong@163.com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