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康县2015年农田水利项目县2017年度建设项目已由豫水农[2017]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康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省级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群众投劳折资,项目出资比例为4.95:4.95:0.06:0.0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涉及太康县方城、陈楼、徐庄、斧头岗、前岗、任庄、焦堂、新店铺、江楼、李小桥、城寺头、后李、西轩村、东轩村,共14个行政村、47个自然村。
2.2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2.5488万亩,全部为低压管灌工程。
2.3 总投资:约2400万元 。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15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1-2标段:机井工程;
3-5标段:机井通电;
6标段:机井配套;
7-8标段:玻璃钢智能机井房及配套设备购置及安装;
9标段:排水沟、变压器房、项目区公示牌;
10标段:桥涵;
11标段:机耕路;
12-13标段:管材供应;
14标段:管网安装
15标段:以上标段工程监理。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2.8本次资格预审不实行电子评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第1-5标、9-11标、14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已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信用信息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
(5)申请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6)企业无不良记录,近二年财务状况良好。
(7)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不得参与投标(应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8)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网上截图)。
(9)申请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6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水泵生产企业;
(3)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本标段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进行信用信息公开。
(5)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不得参与投标(应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6)委托代理人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网上截图)。
7-8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玻璃钢机井房生产能力的厂家;
(3)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本标段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进行信用信息公开。
(5)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不得参与投标(应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6)委托代理人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网上截图)。
12-13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PVC管材专业生产厂家;
(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其供应的产品需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5)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进行信用信息公开。本标段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6)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不得参与投标(应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7)委托代理人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网上截图)。
15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的信用信息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3人持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中1人为总监)。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有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5)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不得参与投标(应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6)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网上截图);
(7)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申请,但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数量为7家。
3.5 申请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11 日至2017年8月 17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0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8月 11 日至2017年8月 17日17时前(过期后软件不支持下载),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并通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成功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款,地点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
6.2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和要求制作。
6.3 本项目评标以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依据,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和要求制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康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
地址:太康县
联系人:李江峰
电话: 0394-6823050
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七一路与八一路交叉口水利局506室
联系人:韩婉
电话:13592265478
监督人
监督部门:周口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394-8201525
2017年 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