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息县八里岔乡扶贫统筹整合资金道路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息县八里岔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息县八里岔乡扶贫统筹整合资金道路工程
2.2招标范围:息县八里岔乡任店村、张岗村、付寨村、七里岗、莲花村等道路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3工 期: 2个月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全长路段:四个标段合计约18.18公里;
2.6建设地点:八里岔乡境内;
2.72.3标段划分:四个标段。如下
第一标段:任店村,工程量3.5m宽道路3.32km及生产桥(4米*8米)一座;
第二标段:张岗村,工程量3.5m宽道路4.1km;
第三标段:付寨村,工程量3.5m宽道路3.93km,80m深机井2座;
第四标段:七里岗,工程量3.5m宽道路4.11km;
莲花村,工程量3.5m宽道路2.72km。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第一、二、三、四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除第一标段采用公路工程资质,第三标段除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应具有水井供水技术协会颁发的凿井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水井凿井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共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均在投标人处注册(不含临时);
(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业绩(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8)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出具劳务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报名时需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留存复印件,原件退回(证明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有效)。
3.5申请人至报名之日止,被“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活动。报名时必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经现场甄别后,方可报名。
备注:各投标人最多投报两个标段(一个项目经理及派往人员只能投报一个标段不得重复,且投标文件拟派项目经理一致。)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 8 月 11 日至2017年 8 月 17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报名地点:信阳市新七大道 。
4.3报名时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本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内容等资料报名(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两份,并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4.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5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八里岔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甄先生
电 话:135 9856 78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183 3863 3142
监督机构:息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办公室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38 3977 0048
2017年8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