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后厨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与2017年8月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现对该竞争性谈判公告进行变更,详情如下:
原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三项“谈判商资格要求”第3.1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现变更为:3.1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与此有关的一切信息,均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平顶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