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X002营君线(G207至牛窑段)改线工程(监理标段)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偃公采【2017】054号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X002营君线(G207至牛窑段)改线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偃师市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自筹+上级补助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监理标段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X002营君线(G207至牛窑段)改线工程;
2.2招标编号:偃公采【2017】054号
2.3资金来源:自筹
2.4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5建设地址:洛阳市偃师市境内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图纸);
2.8项目概况:起点位于偃师市府店镇西侧与G207平面T型交叉,路线与现状X002营君线大致平行,向南途径关庄、新寨村、屯寨、东齐家窑、西口孜村、佛光、与九龙街南段东西现状道路成十字交叉,路线全长7公里,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水泥砼路面。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
2.9 招标控制价:49.6万元
2.10 服务周期:8个月及保修期,具体工期以项目施工合同为准。
2.11 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监理标段: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报名及开标需提供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须持有公路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2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有4人。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至少两项同类工程监理负责人。监理员2人,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员证书,具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试验员1人,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员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2项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工程造价3000万以上),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4被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劳动合同,并需出具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的的本人社会养老保险。(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5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和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携以下原件到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受理大厅(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西北附楼)进行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资料,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报名将被拒绝。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下午15时30分。
5.2、响应性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西北配楼)开标一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35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15236226606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206室
联 系 人:苏女士
电 话: 0379-60865286
电子邮箱:hntianlong20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