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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浏览量:3213  发布时间:2017/8/7 14:59:00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7]-06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焦作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附属工程,主要内容为:2部电梯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项目地点:焦作市人民路与塔南路交叉口向西200米。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3.2投标人为电梯制造企业的,要求注册资金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A级)。(注册资金如为其他币种,按公告之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3.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要求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须提供电梯制造企业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一制造企业生产的同一品牌的电梯设备,只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须具有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电梯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A级)。

3.4投标人拟派项目安装负责人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和投标人一致;

3.5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需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认证证书。     3.6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电梯产品的制造商或本项目授权代理商, 所投电梯品牌只允许一家企业报名参与。 

3.7需提交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4.2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http://222.143.133.185:8605/TPBidder或http://www.jzggzy.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3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

4.4招标文件售价900元,网上支付(开户名: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售后不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

特别提醒:报名者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一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一厅。

7.2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焦作市公安局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3803919644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1-3888358

10.监督部门: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8791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