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关于垃圾中转站、公厕一体化建设及配套设备、车辆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7]227号2、项目名称: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关于垃圾中转站、公厕一体化建设及配套设备、车辆项目3、建设地点:(1)城市南区京津路涧河桥西南角;(2)沪杭路涧河桥西南角;(3)福星西路中段;(4)寒鸦变电站南边空地;(5)城市北区纵二路中段。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项目概况:5个垃圾中转站及公厕一体化建设,每个垃圾中转站日处理垃圾约30方,5个垃圾中转站日处理垃圾约150方;每个中转站及公厕一体化建设占地约300平方米,5个中转站及公厕一体化建设占地约1500平方米。6、标段划分及预算资金: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一标段名称 垃圾中转站及公厕一体化工程建设预算资金 290万元本标段招标范围 5个垃圾中转站及公厕一体化土建工程工期 50日历天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安全目标 杜绝伤亡事故文明工地目标 市级文明工地
二标段:二标段名称 垃圾中转站专业压缩设备预算资金 175万元本标段招标范围 垃圾中转站专业压缩设备5套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质保期 二年质量标准 合格技术参数另附三标段:三标段名称 垃圾中转站配套车辆及垃圾收集箱预算资金 150万元本标段招标范围 中转站配套垃圾收集箱50个,配套勾臂车5台,垃圾密闭运输车辆2台。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质保期 二年质量标准 合格技术参数另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二、三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或其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生产商和其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质量、环境、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一标段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二、三标段被授权委托人,以上人员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页版查询清单加盖公章为准);7、投标企业须具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四、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2 日至2017年8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4.2 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一标段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6)二、三标段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质量、环境、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标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证书及身份证,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提供电子查询网页版加盖投标人公章)(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1、上述所有证件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质量、环境、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可提供影印件并加盖公章外,其余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受,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现场要求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8时4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执行。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 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联 系 人: 步先生 电 话: 0379-67312891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西工区数码大厦B座2215室 联 系 人: 周先生开 标 人: 周永刚 李刚电 话: 0379-69921369电 子 邮 箱: 26364607@qq.com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