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引黄水源工程大留寺引黄工程
项目澄清公告
一、招标人:长垣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工程名称:长垣县引黄水源工程大留寺引黄工程
三、项目编号:长交建2017ZB089号
四、工程地点:长垣县境内
五、工程内容:长垣县引黄水源工程大留寺引黄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水闸10座,分别为大留寺引黄闸、贯孟堤沟节制闸、贯孟堤穿堤涵闸、以及渠系配套节制闸5座、分水闸2座;新建引黄泵站1座;新建左寨干渠泵站1座;新开挖大留寺引黄干渠4.869千米,清淤疏浚支渠17.893千米;重建生产桥12座;新建供电台区2处。
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长垣县引黄水源工程大留寺引黄工程施工
二标段:长垣县引黄水源工程大留寺引黄工程监理
六、澄清内容: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说明中
(4)投标报价编制采用《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水总【2014】429号),《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第一、四、五、六、七分册)(豫水建【2006】52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7】132号)。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因素,一旦中标,项目法人不考虑施工期间材料上涨造成的损失。材料上涨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扬尘治理费应包含在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列。
现澄清为:
(4)投标报价编制采用《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水总【2014】429号),《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第四、五、六、七分册)(豫水建【2006】52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号)。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因素,一旦中标,项目法人不考虑施工期间材料上涨造成的损失。材料上涨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扬尘治理费应包含在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列。
七、原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7月25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垣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030300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0373-8889330
长垣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