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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国际物流园区龙渠、凤河河道整治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浏览量:1767  发布时间:2017/7/30 20:2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国际物流园区龙渠、凤河河道整治工程(二期)己获得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郑州国际物流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国际物流园区龙渠、凤河河道整治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6YXDL)152号 2.2建设地点:郑州国际物流园区 2.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龙渠和凤河位于郑州国际物流园区,贯穿园区南北,为园区景观河道整治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已基本完成,现对二期工程进行招标,本次招标拟实施的范围如下: (1)龙渠:二期第一批实施范围为美辰路(BSGM5+733.84)—郑民高速段(BSGM8+814.19),河道两侧各控制不小于 50 米的绿化带,规划蓝线宽度 95 米,长约3080.35米; (2)凤河:二期实施范围为金沙大街(K4+017)—郑民高速段(K8+700),河道两侧各控制不小于 50 米的绿化带,蓝线宽度 90 米,长约4683米;中心湖位于凤河生态绿地系统中段,占地面积约57.49万平方米。 2.4 工程实施内容:龙渠、凤河二期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河道治理、景观绿化、附属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等。河道工程主要包括河道清淤、河道疏浚、堤防工程、护险工程、上堤坡道工程、滨河护栏等;景观工程主要包括两岸生态护岸植被及景观绿化、水土保持、园路铺装、广场工程、管理及服务配套建筑、环卫设施、水电设施等相关内容;蓄水工程,设蓄水构筑物,主要包括橡胶坝及闸坝等。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龙渠、凤河二期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河道治理、景观绿化、附属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及河道、景观管养维护。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五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龙渠,美辰路—郑民高速段; 第二标段:凤河,金沙大街—郑民高速段河道部分; 第三标段:凤河,中心湖东南区域; 第四标段:凤河,中心湖西北区域; 第五标段:龙渠、凤河河道、景观管养维护。 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参加投标,并在报名时注明选择的标段。 2.6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进行廉洁资格审查,只有通过廉洁资格审查的单位方能进入下一步投标程序。招标人根据廉洁资格审查的结果确定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省内企业)、第三条(省外企业)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报名时可不提供原件,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查询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财务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提供2014、2015、2016连续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2017年1月1日以来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记录等原件;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25000万元及以上包括水系工程和景观工程的综合性项目业绩,报名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加盖合同双方骑缝章)及对应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中标公示网页; 3.4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报名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1至2名项目经理,拟派2名项目经理的要求其中1名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名具有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须在报名资料中注明2名项目经理分工;拟派1名项目经理的要求项目经理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10000万元及以上水系工程或市政景观工程业绩(拟派2名项目经理的,须同时按专业分工提供2名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允许有其他在建项目。 报名时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附证书网络查询页或评审部门发布的职称评审红头文件)、2017年1月1日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相关业绩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加盖合同双方骑缝章)及对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中标公示网页、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无在建承诺(承诺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本人同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更换。 3.5.2 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报名时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附证书网络查询页或评审部门发布的职称评审红头文件)、2017年1月1日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等资料。 3.5.3 项目部组成人员:拟派项目部成员专业组成满足招标项目要求,至少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安全、造价、测量、材料等专业人员组成,报名时提供项目部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项目部成员职称或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2017年1月1日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等资料。 3.6 其他要求: 3.6.1 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报名时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单位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 3.6.2根据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要求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包含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6.3代表本单位参加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017年1月1日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3.6.4 报名时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函,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不超过2家单位,报名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如果联合体参加投标,报名时需同时提供联合体双方资格证明文件。 第五标段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省内企业)、第三条(省外企业)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报名时可不提供原件,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查询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财务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提供2014、2015、2016连续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2017年1月1日以来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记录等原件;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加盖合同双方骑缝章)及对应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中标公示网页; 3.4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报名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3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允许有其他在建项目。报名时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附证书网络查询页或评审部门发布的职称评审红头文件)、2017年1月1日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相关业绩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加盖合同双方骑缝章)及对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中标公示网页、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无在建承诺(承诺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本人同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更换。 3.5.2 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报名时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附证书网络查询页或评审部门发布的职称评审红头文件)、2017年1月1日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等资料。 3.5.3 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专业组成满足管养技术管理要求,报名时提供项目部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项目部成员岗位证书,2017年1月1日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等资料。 3.6 其他要求: 3.6.1 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报名时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单位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 3.6.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要求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3.6.3代表本单位参加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017年1月1日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3.6.4 报名时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函,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31 日至2017年 8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1918房间)报名。 4.2报名时请按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相关证明证件、企业简介、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部组成人员基本情况介绍及相关证书等及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业绩合同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3廉洁资格审查要求:报名结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廉洁资格审查须知》和《廉洁资格审查表》,应按照《廉洁资格审查表》的要求准备相关的书面资料及扫描件电子版(JPG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项目经理本人报送并接受廉洁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人报送的廉洁资格审查资料。 廉洁资格审查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一楼门岗东侧大厅(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石楠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廉洁资格审查的单位,请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的时间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918房间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廉洁资格审查后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国际物流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1405号 联系人:白晓峰 联系电话:0371-60806958 电子邮箱:wlyqjsh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韦玉军 沈政 周圆芳 位小坤 联系电话:0371-69092276 电子邮箱:hnyx1917@126.com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