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荥阳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荥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荥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7】60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预算价:400万元
五、采购内容:庭审语音识别系统、安检X光机、光盘印刷刻录机、总控平台、专业高清数字庭审系统、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详见招标文件)
六、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起30日历天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发》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公司以注册时间算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新注册公司以注册时间算起);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注册公司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为制造厂商的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授权证明。
3、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且在公告发布之后。)
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不得参与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活动。
八、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凯利国际A28层
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3)银行开户许可证(4)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5)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为制造厂商的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授权证明(6)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2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凯利国际A28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2日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盛世纪宾馆小会议室(郑州市荥阳市郑上路与京城路交叉口)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荥阳市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荥阳市康泰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60034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A座28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0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