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洛阳市洛龙区聂湾安置小区(一期)室外工程已由洛龙区发改委以洛龙发改字【2015】4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市洛龙区聂湾安置小区(一期)室外工程,HNWXLY[2017]068号;
2.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集采[2017]080号;
2.3建设地点:位于洛龙区安乐镇聂湾村以北、滨河路以南;
2.4项目内容:施工图纸内雨水、污水、道路、自行车棚、停车场道板砖铺装、弱电、土方工程和小区照明、公用部分用电工程、围墙、大门、门卫室;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预算金额:2856867.92元;
2.7建设工期:15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近一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8日至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至11:30,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70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图纸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科技园经四路甲一号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379-69916592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707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156707/80866707
邮 箱:hnwx812@163.com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