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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浏览量:2322  发布时间:2025/2/25 17:34:00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19室获取评审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JTZB-2025-18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评审采购

4.预算金额:23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230000.00元/年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年)

包最高限价(元/年)

1

JTZB-2025-18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30000.00

230000.00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该项目是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主要为洛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和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关林分局约60名职工提供工作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质量要求:菜品定期更新,所供菜品要品质优良,低脂低盐低油,符合健康理念,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4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服务合同按年度签订,每年采购人根据承包方服务质量及满意度考核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5.5服务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展览东路26号

5.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根据《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评审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4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19室);

3.方式: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19室现场获取评审采购文件。

4.售价:评审采购文件每份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评审采购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评审时间):2025年3月10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评审地点):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03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门户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东路26号 

联系人和电话:赵女士  0379-65519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1-1919室

联系人和电话:魏女士  0379-65157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157779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