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栾川县潭头镇张村桥新建工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谈判,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张村桥新建工程
2、采购编号:2018-09-97
3、项目地点:栾川县潭头镇张村
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乡镇自筹资金
5、项目投资:约1640700元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于2018年10月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8年10月17日
谈判地点: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栾川办事处(栾川县大南沟社区双城门业四楼)
谈判小组名单: 石海波、马俊冉、张学武
四、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河南宏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635000.00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栾川县潭头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6688191
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栾川县大南沟社区双城门业四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9-60410901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